青海教资认定时间2023年 青海教资认定时间及公告

2023-04-03 08:54:33 来源:吉格考试网

课程 题库
分享到空间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 分享到微信

  青海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30日9:00-4月13日17:00,第二次报名时间为6月6日9:00至6月19日17:00,2023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2日9:00至9月25日17:00,来具体看下吧。

  一、认定范围

  1.本省户籍人员(户籍所在地);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居住地);

  3.本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

  4.持我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我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5.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报

  凡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教师资格认定”板块,点击 “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网上报名后申请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3日17:00。

  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至6月19日17:00。

  2023年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2日9:00至9月25日17:00。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按以上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2.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其中:国考合格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持有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学段学科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之前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4.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登录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信息经过系统比对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照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的任教学段学科)。

  6.提交属于认定范围中的对应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5)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省部队。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

  现场确认通过后,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师范生招生体检标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5月16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6月2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优先保障参加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认定取证)。

  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各认定机构于7月1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7月25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2023年下半年认定:各认定机构于10月30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11月16日前向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各地相关通知。

  💯相关推荐:
  高效备考:教师资格证免费刷题题库

  📋考试科目
幼儿综合素质 幼儿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 小学教育教学知府与能力
中学综合素质 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初中学科知识与能力 高中学科知识与能力
  考试题库
模拟试卷 历年真题  

  聚题库教师资格证网课:为考生护航、轻松考取教师资格证!点击前往>>

  🔑刷题神器👉【教师资格证考试聚题库APP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猜你喜欢
换一换
阅读更多内容,狠戳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