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目及答案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90分钟

已答人数:202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目及答案已经整理好,需要备考的朋友们赶紧来刷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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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负责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账户及资金汇兑管理的部门是()。  

    A银保监会

    B证监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国家外汇管理局

  • 2. 刘某是知名财经记者。在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后,刘某将该公司已经公布的年报内容在其任职的财经媒体上集中报道、积极评价,以吸引投资者买入。因刘某的报道和评价,该股票价格明显上涨,刘某趁机将之前所购股票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刘某的行为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构成“老鼠仓”交易

    B刘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C刘某的行为构成消极信息披露人的虚假陈述

    D刘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

  • 3.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要约只能向特定人发出,不得向非特定人发出

    B要约与撤回要约的通知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影响要约生效

    C要约不得撤销

    D要约因遭到拒绝而失效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第3条规定:“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不应低于同缔约另一方订有同类协定的第三国投资者的投资所享受的待遇。”该条规定所体现的待遇是()。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公平公正待遇

    D最低限度待遇

  • 5.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衡量经营者集中是否需要进行反垄断申报的基本参数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  

    A收入

    B利润

    C营业额

    D市场份额

  • 1.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特定人员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范围的有()。  

    A董事长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会秘书

    D经理

  • 2.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所必需,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有9人,此次董事会会议共有6名董事参加,在表决时,4名董事投赞成票,2名董事投反对票。公司拟根据本次决议实施回购计划,但公司监事李某对此提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B此次董事会会议的出席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C此次回购决议未依法获得通过

    D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此次董事会决议无效

  • 3.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清算费用的有()。  

    A管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

    B清算过程中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C清算过程中的咨询费用

    D缴纳合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 4.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有()。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C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合伙人因一般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5. 2022年1月21日,赵某与钱某签订活禽买卖合同,约定钱某于2022年2月15日前交付1000只活禽。钱某运输活禽交给赵某需耗时2天。钱某到期未交付活禽。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钱某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于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有()。  

    A2022年1月24日政府发布命令,暂停活禽交易1个月

    B2022年2月16日钱某发货,途中遭遇山体滑坡致使活禽灭失

    C2022年2月10日钱某发货,途中遭遇泥石流致使活禽灭失

    D2022年2月11日钱某发货,途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车辆被暂扣4日

  • 1. 甲公司系融资租赁公司,乙公司系物流公司。为购买货车,乙公司与甲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由甲公司提供100万元融资,向丙公司购买5辆二手货车。2022年4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5月30日,甲公司将加盖公章的合同书送至乙公司,次日,乙公司加盖公章后将合同书送至甲公司。甲乙双方未对租赁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风险作出明确约定。 6月1日,丙公司向乙公司交付4辆货车,同时表示另有1辆货车A在第三人赵某处,其正在外地执行最后一次运输任务,预计半个月后送回;丙公司已于当日向赵某告知货车转让事宜,并让其在运输任务结束后直接将车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同意上述方案。 6月2日,因资金短缺,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50万元。乙公司打算以其前一日收到的4辆货车设立抵押。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上述货车为丁公司提供抵押。同时,为防范风险,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应甲公司要求为其提供保证。6月5日,乙公司与丁公司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双方于次日办理抵押登记。 6月1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办理租赁物登记。后因乙公司未按期清偿债务,丁公司就4辆货车行使抵押权。甲公司得知后表示货车拍卖后所得价款应先用于清偿乙公司所欠租金,丁公司主张因其抵押权登记时间在前,可以优先于甲公司受偿。 6月15日,赵某将货车A送至乙公司。乙公司工作人员未发现货车轮胎存在隐蔽瑕疵,便用其执行运输任务。后在装运戊公司托运的货物时发现,货车A的轮胎已严重受损,须更换后才能运输,不得不延后2日装车。为此,戊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迟延运输的违约金。乙公司向戊公司表示,迟延运输是丙公司交付的货车有瑕疵所致,戊公司应向丙公司主张违约金。戊公司遂向丙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 货车A更换轮胎后,在执行运输任务期间,因泥石流导致车辆严重毁损。乙公司向甲公司表示,因货车A已毁损,其不能再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租金。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何时成立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对4辆货车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主张“可以优先于甲公司受偿”,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并说明理由。 (4)货车A的所有权何时转移并说明理由。 (5)戊公司向丙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并说明理由。 (6)货车A毁损后,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甲公司继续支付相应租金并说明理由。  
  • 2. 2021年3月15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9月14日。甲银行作为承兑人与A公司签订承兑协议并在系统中签章。C公司在系统中被登记为保证人。后甲银行因A公司在签订承兑协议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与A公司产生纠纷。 B公司为了支付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款项,在系统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 后双方合同因不符合国家对特定物资的管制性要求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D公司在取得票据之后,为了支付工程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在进行票面审查时联系B公司,得知B公司与D公司的合同被认定无效,但是为了避免D公司拖欠工程款,仍然签收了该汇票。后由于E公司承建的工程存在较大质量问题,E、D公司产生合同纠纷。 E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承兑协议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 E公司又先后向D、C、B公司主张权利。D公司以E公司违约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其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其与D公司的合同无效且E公司知悉此事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银行以承兑协议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付款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D公司以E公司违约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C公司以其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 理由。 (4)B公司以其与D公司的合同无效且E公司知悉此事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 3. 2021年9月14日,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9月28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事实: (1)2017年5月,甲公司股东李某在公司高管王某协助下,抽逃出资40万元。管理人起诉要求李某和王某承担返还抽逃出资的责任。李某和王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2)2021年6月,甲公司将总价值140万元的5台工程机械抵押给乙银行,担保借款本息总计123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3)2021年8月底,甲公司销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产品给丙公司,约定丙公司付清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9月5日,甲公司按约交付产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丙公司得知甲公司进人破产程序后,拒绝支付剩余的20万元货款。了解到该批产品仍在丙公司处,管理人主张取回该批产品。 (4)自2020年3月起,甲公司一直拖欠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甲公司工会要求代表职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5)管理人将债权登记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时,债权人赵某对债权登记表中记载的丁公司300万元的债权表示异议,但管理人对此不予解释和调整。赵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和王某关于返还抽逃出资的义务“已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抵押给乙银行的5台工程机械是否属于债务人财产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能否取回销售给丙公司的产品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是否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对该债权应如何操作 (5)赵某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何种类型的诉讼该诉讼的被告是谁  
  • 4. 万能科技系上市公司。2015年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万能科技与若干关联经销商之间发生持续、大额关联交易,但万能科技在相关各期年报及 2018年半年报中均未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2020年6月5日,万能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万能科技立案调查。当日,万能科技股票盘中一度跌停,收盘跌幅5%。 2021年7月2日,万能科技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万能科技股票未出现明显波动。 2022年2月,投资者甲和乙分别以万能科技及其全体董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于2019年2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20年7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乙曾于2018年6月多次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于2018年12月一次性全部卖出,出现投资损失;后又于2020年6月8日购入万能科技股票,并一直持有至诉讼期间。在甲提起的诉讼中,甲主张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万能科技则认为:与其他虚增业绩、隐瞒亏损等行为不同,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会对投资者造成重大误导,因此不具有“重大性”,原告主张的侵权行为不成立。在乙提起的诉讼中,乙主张其可请求的投资差额损失为:2020年6月8日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与2018年12月卖出价格的差额,乘以2020年6月8日买入的股票数量。 万能科技董事丙在诉讼中提出:其对万能科技与经销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并不知情,且无相关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对此予以查知,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独立董事丁在诉讼中提出:其于2018年5月开始担任万能科技独立董事,并在公司发布2018年半年报时,已明确声称其无法保证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且披露了具体的异议理由,因此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查明:丁在审议2018年半年报的董事会决议时虽表达了异议但最终投了赞成票。另,人民法院将2020年8月7日定为基准日。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关于“以2020年6月5日《立案通知书》公告日为虚假陈述揭露日”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万能科技关于“未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不具有‘重大性”’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的投资差额损失应如何计算并说明理由。 (4)乙关于投资差额损失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丙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丁关于“其履职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