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卷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120分钟

已答人数:132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很多网友都在找的2021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试卷已经来袭,在线刷题十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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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B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申请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的,不影响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C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投资信息,所报送的投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D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承担外资安审日常工作

  • 2.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孙某和李某不能决议将钱某除名,但可以终止对钱某单独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

    B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没有异议,该除名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果钱某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裁决

  • 3. 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偿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C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 4. 某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甲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甲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批准公司的年度决算方案

  • 5. 下列人员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的是()。

    A国有独资企业的全部管理人员

    B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

    D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

  • 1. 下列属于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必须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的有()。

    A采取固定股息率

    B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C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积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D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 2. 2020年6月1日,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原材料采购合同。乙和丙获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A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若A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则该合伙企业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B若A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则该合伙企业不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C若A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则该合同有效

    D若A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则该合同无效

  • 3. 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市场份额在10%以上的3家主要企业的领导人召开“行业峰会”,并就共同提高本行业产品价格及提价幅度形成决议,与会企业领导人均于决议上签字。会后,决议以行业协会名义下发全行业企业。与会3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85%,提价幅度巨大、构成垄断高价。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行业协会实施了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B行业协会实施了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

    C3家企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D3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 4. 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外资安审工作

    B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承担外资安审日常工作

    C工作机制办公室决定对申报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审查

    D特别审查应当自启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得延长

  • 5.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B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0%以上

    C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D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 1. 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于2015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简称“IPO”),2016年1月,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接到举报称,甲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财务数据造假行为。证监会调查发现,在甲公司IPO过程中,为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总会计师赵某经请示董事长钱某同意后,令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等手段,制造收回应收账款的假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通过上述方法虚减应收账款3.5亿元。证监会调查还发现:2015年12月,甲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公司”)的总经理孙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其本人擅自挪用乙公司贷款560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和偿还个人债务,导致5000万元无法归还的违法事实。孙某的违法行为造成乙公司巨额损失。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案情通报甲公司董事长钱某,由于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故甲公司利润也因此遭受巨大减损。董事长钱某,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的知情人员对孙某挪用公司资金案的情况严格保密。2016年1月,在未对孙某造成的巨额损失做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如果对该损失做账务处理,乙公司2015年底累计未分配利润应为负数),乙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决议,向甲公司和另一股东丙公司分别派发股利4500万元和500万元。2016年3月,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2015年度股利4500万元。2016年7月1日,证监会认定:甲公司制造应收账款回收假象,在IPO申请文件中提供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甲公司未及时披露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一案的相关信息,构成上市后在信息披露文件中遗漏重大事项。为此,证监会决定对甲公司以及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7名董事、3名监事、总经理李某、总会计师赵某、甲公司保荐人等作出行政处罚。 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对证监会的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本人并不了解会计知识,无法发现财务造假。同年7月3日,深交所决定暂停甲公司股票上市。同年7月12日,由于乙公司不能清偿其对丁银行的到期债务,丁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通过违规分红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乙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同年7月15日,已连续7个月持有甲公司1.01%股份的股东周某,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对包括董事长钱某在内的7名董事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7名被告赔偿甲公司因缴纳证监会罚款而产生的500万元损失。2017年4月15日,深交所作出终止甲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否对乙公司总经理孙某挪用公款事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独立董事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丁银行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抽逃出资,判令甲公司在4500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4.对于周某直接以自己名义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并说明理由。
  • 2.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13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8亿元,净资产6亿元。2014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讨论:(1)发行优先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a.公开发行优先股3亿股,筹资4亿元;b.股息率暂定为6%,以后每年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股息率;c.若每年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按约定的股息率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d.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予累积;e.优先股分配股息后,还可以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2)定向增发方案。具体内容如下: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亿元,以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3只基金、7名自然人和一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在发行结束后报国务院相关部门备案),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3)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利率为5%。
    董事会对三种方案进行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且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所以决定采取优先股发行方案,但对优先股发行方案中部分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2014年8月25日,A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已经持有嘉业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并拟继续增持。2014年9月10日,A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其又增持了嘉业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但由于股价持续走高,未来12个月不再增持。经查,8月25日,A公司持有5%的普通股;9月10日A公司持有7%的普通股和3%的优先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优先股发行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在定向增发方案中,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审批程序和认购股份后限定转让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A公司于9月10日发布公告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 3.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甲企业是乙企业向银行借款的保证人,银行在得知甲企业破产情况后。决定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丙企业由于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一再要求甲企业以部分财产偿还所欠丙企业的未到期债务,甲企业同意了丙企业的要求,并进行了清偿。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能否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请受偿?为什么?
    2.甲企业提前偿还丙企业未到期债务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