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16:20:46 来源:勒克斯教育网
2025年高职单招《财会类》每日一练试题11月11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高职单招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海关应征税额大于实征税额,称为溢征。( )
答 案:错
2、任何经济业务的发生都不会破坏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
答 案:对
单选题
1、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
答 案:C
2、下列税种中,属于特定目的税的是 。( )
答 案:D
多选题
1、一个国家建立什么样的税收制度,是由 决定的。( )
答 案:ABCD
2、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的罪名有 ( )
答 案:CD
主观题
1、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0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①开采原煤200万吨,在开采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5000千立方米。 ②销售原煤1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500万元。 ③职工食堂、浴室领用本矿开采的原煤0.5万吨。 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12元/千立方米。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情况),完成下列任务。(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1)计算本案例煤矿10月应交资源税。 (2)请简述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答 案:(1)10月应交资源税=180×3+0.5×3=541.5(万元) 或: 销售原煤应交资源税=180×3=540(万元) 职工食堂、浴室领用原煤应交资源税=0.5×3=1.5(万元) 合计应交资源税=540+1.5=541.5(万元) (2)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
2、晨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法式小面包,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公司税务相关事宜请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代理申报。2024年9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专栏(进项税额)发生额合计为152000元,贷方专栏(销项税额)发生额合计为285000元。2024年9月30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余额为8000元。2024年10月31日,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申报的准备过程中,发现如下业务: ①10月5日,向农户收购小麦一批,将其加工成面粉用于生产法式小面包。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10000元,款项以现金支付。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小麦10000 贷:库存现金10000 ②10月10日,收到乙公司告知之前借入的包装物已全部破损,遂决定将2月收取的包装物押全5000元予以没收。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押金5650 贷:其他业务收入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③10月12日,因仓库管理不善导致一批牛奶变质。该批牛奶系8月购入,账面成本8000元。公司办公室审查后决定由责任人黄某赔偿2000元,其余作为损失进行核销。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发现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0 贷:原材料8000 处理时: 借:营业外支出6000 其他应收款——黄某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0 ④10月14日,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8000元。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情况),完成下列任务。(如需错账更正,请说明更正步骤) (1)请判断业务①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进行更正。 (2)请判断业务②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进行更正。 (3)请判断业务③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进行更正。 (4)请判断业务④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进行更正。 (5)根据资料数据及已更正数据,计算本案例公司10月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6)计算本案例公司10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并说明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期限。
答 案:(1)不正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向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免税农产品可以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农产品销售发票按9%或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为本案例公司增值税税率13%,其小麦加工成法式小面包,所以可以根据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更正步骤如下: ①采用红字更正法,先红字冲回原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小麦 10 000 贷:库存现金 10 000 并登记入账。 ②用蓝字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 借:原材料——小麦 9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000 贷:库存现金 10 000 并登记入账。 (2)不正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本案例公司应采用红字更正法冲销多记金额: 借:其他应付款——乙公司押金 6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75.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4.78 并登记入账。 (3)不正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更正步骤如下: ①补记一笔,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 0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040 并登记入账。 ②采用红字更正法,红字转回原处理时记账凭证: 借:营业外支出 6000 其他应收款——黄某 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0 并登记入账。 ③最后,用蓝字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 借:管理费用 7 040 其他应收款——黄某 2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 040 并登记入账。 (4)不正确。根据规定,缴纳本月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本案例公司应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①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并登记入账。 ②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并登记入账。 (5)进项税额=1 000(元) 销项税额=650-74.78=575.22(元) 进项税额转出=1 040(元) (6)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税额=575.22-1 000+1 040=615.22(元) 本案例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10月增值税的申报缴纳期限是次月15日之前。
简答题
1、简述稿酬所得关于“次”的规定。
答 案:(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增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6)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就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简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答 案:增值税征税范围实际上已经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的生产和服务行业。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2)销售劳务;(3)进口货物;(4)销售服务;(5)销售无 形资产;(6)销售不动产。 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2)兼营行为;(3)混合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