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07 09:00:05 来源:勒克斯教育网
2025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10月07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
答 案:错
3、守法的最低状态是公民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 )
答 案:错
解 析:本题考查法理学。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政党、团体)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法的规定,从事各种事务和行为的活动。守法有三种状态,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守法的中层状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守法的高级状态是守法主体不论是外在行为还是内在的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
4、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答 案:对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3年)第五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计算。()
答 案:对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故本题说法正确。
单选题
1、甲应聘A公司时,谎称硕士、曾任B公司创意总监三年,A公司与甲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税后月薪三万元。A公司按月支付薪金,四个月后,甲自动离职。后A公司发现甲为高中学历,无B公司工作经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 案:B
解 析:本题考查其他法。A 项错误,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因此,甲不构成该罪。B 项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C、D 两项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故甲无需返还 A 公司二十万薪金,A 公司无权要求甲返还薪金的理由也不是因为其未尽谨慎义务。故正确答案为 B。
2、某日,甲在酒吧独自喝酒,渐生醉意。服务生乙发现甲的手机是市价3000元的最新款,遂起贪念,主动向甲提出代其保管手机,并套问出手机密码。甲酒醒后以为手机丢失便起身离开,乙则一直占有该手机。如果案发地对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追诉标准分别为1000元、3000元、5000元,则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 案:B
解 析: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得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然后基于错误认识做出的处分财产的意识表示,这里没有做出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诈骗罪。也不是侵占罪,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里是先有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后向甲提出的代为保管手机。向甲提出的代为保管手机是一种盗窃手段,构成的是盗窃罪,故本题选B。
3、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的有关规定。
答 案:B
4、治安案件一般由()管理。
答 案:A
解 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5、下列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答 案:C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只有劳动和受教育。所以A、B两个选项正确,D选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的义务。
多选题
1、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
答 案:ABC
2、监察委员会由()组成。
答 案:ABD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1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3、公安工作如何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答 案:ABCDE
4、 下列( )属于人民警察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
答 案:ABE
解 析:行政强制措施最显著的特点是带有强制性,考生要带着这个问题去辨析解题。《禁毒法》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由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执行,故A项正确。《人民警察法》第14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故B项正确。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由行政机关实施,不仅仅属于人民警察,故C项错误。禁闭是在特定情形下对涉嫌违纪的人民警察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故D项错误。《人民警察法》第8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故E项正确。
5、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先后在深圳、沈阳正式设立,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关于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答 案:ABCD
解 析:设置巡回法庭的意义重大,首先,方便了当事人就近开展诉讼活动,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体现司法为民的原则。其次,避免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消除地方行政权对审判权的干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另外,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设立巡回法庭,分流部分案件后,最高法院本部就有更多精力审理死刑案件和对全国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从更多的业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以腾出更多精力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出台司法政策等法律统一实施问题,进而更有效地发挥司法引领社会公正的作用。
主观题
1、案例分析题:甲,19岁,遇人持刀抢劫其财物,奋力抵抗时将抢劫者打成重伤; 乙,25岁,被仇人追杀,趁人不备抢得路人摩托车逃走; 丙,13岁,伙同别人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财物; 丁,23岁,醉酒驾车撞死行人; 戊,28岁,疲劳驾驶大货车撞倒路边推婴儿车的妇女,婴儿车连同婴儿挂进车厢下。多名路人提醒戊,其车厢下挂有婴儿车。戊下车看后,见到车下婴儿车内婴儿的手还在摆动,但他未予施救,却立即上车开车逃逸,致使婴儿惨死,尸骨难寻。 按照刑法规定,以上各是什么行为? (每项1分)
答 案:甲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刑法》第20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针对抢劫者实施正当防卫并将其打成重伤是正当防卫。 乙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刑法》第21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紧急避险是在处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乙在生命受到仇人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抢得路人摩托车逃走的行为,是以损害他人财产权来保全自己生命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 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责令他的父母对其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对其收容教养。 丁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丁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醉酒驾驶,并致使1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戊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案情所示,戊因疲劳驾驶把婴儿挂到自己车下,经路人提醒下车查看时,婴儿的生命尚在,但是戊却立即开车逃逸,致使婴儿惨死,尸骨难寻。其主观方面明显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以戊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辨认违法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对违法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时,不得少于()的照片。
答 案:7人10人
3、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什么?
答 案: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4、案例分析题: 王某幼年丧母,跟随父亲生活。其父再婚,添一子。王某长大后与继母不和,父子关系因而紧张,矛盾日渐激化,以致双方立字据脱离父子关系。时隔数年,王父病故,临终遗嘱:“将全部存款平均分给妻子及两个儿子。”在执行遗嘱时,继母不同意将存款分给王某,理由是王某早已与父亲脱离父子关系。王某向法院起诉。 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 案:法院应判定王某父亲所立遗嘱合法有效。但该存款是王某父亲与继母婚姻续存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将其一半归继母,其余一半再按遗嘱三人平均分配。因为《宪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声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依法不受法律保护。父母子女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然而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却是无法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可见,案例中王某与其父亲脱离父子关系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王某仍然是其父亲的合法继承人,其父亲临终遗嘱中将其确定为继承人,而且遗嘱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形,王某也没有行使致使自己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或主动放弃继承,所以王某有权继承其父亲的财产。
5、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填空题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审判权
2、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答 案: 盘问
3、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答 案:依法
4、对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在必要时可以由()管辖
答 案: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
5、国家为了()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 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答 案:公共利益
简答题
1、单位进行年终评优,由你进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在结果出来后,有人反映,评优人员中有人的资料不真实,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测评要素】情绪控制能力,应变能力 【答题要点】(1)面对有人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一定要冷静处理 (2)要耐心听取所反映的问题,阅读所反映的材料,然后,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以还事情的本来面目 (3)如果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客观,那么我会向领导承认错误,作深刻的书面检讨,并向领导建议取消其评优资格,并按相应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反映问题的人的勇于坚持原则的精神和行为 (4)如果所反映的问题无依据,我会向反映者解释说明,消除其误会并增进团结 (5)总结经验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做到严谨、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