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3 09:00:04 来源:勒克斯教育网
2025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6月23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
答 案:对
2、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可以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故行政机关“应当”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而不是“可以”。故本题说法错误。
3、公安赔偿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时,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赔偿的制度。
答 案:错
解 析:公安赔偿制度是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公安赔偿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损害时,由国家依法承担赔偿的制度。因此,赔偿责任主体不是公安机关,国家才是赔偿的责任主体,而公安机关是赔偿的义务主体。故本题说法错误。
4、猥亵精神病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答 案:对
5、公安机关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能执行行政拘留。
答 案:对
6、郭某因扰乱足球比赛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答 案:对
7、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答 案:对
8、受奖励的人民警察,应当优先晋升职务。
答 案:错
单选题
1、甲因失恋对社会心生不满,在街道上用刀片偷划他人身体,一个月内划伤20余人,其中二人被划成轻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答 案:B
解 析: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本题中甲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属于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偷划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故不构成该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甲的行为不足以构成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也不构成该罪。所以该题选B。
2、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
答 案:C
3、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按()行为处罚。
答 案:A
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 )。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反映的是我国的国体。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5、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
答 案:B
解 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应为其各自所起到的作用,故选B。
6、在行政诉讼中,裁定不能适用于下列哪种情况?()
答 案:B
解 析:本题具有一定的难度,属于出题人命制的拉分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101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立案;(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7、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 案:B
8、 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答 案:B
解 析:本题综合性较强,涉及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据此,A项正确。第9条规“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据此,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并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B项错误,当选。《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据此,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仅有规定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如被申请人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因此,C项、D项正确。
多选题
1、増强党的观念,对广大政法干警最根本的要求是()。
答 案:AB
2、 甲因胁迫乙(男,14岁)乞讨,被公安机关发现,现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乙父亲丙为乙的法定代理人。甲欲申请办理案件的人民警察丁回避,下列哪些情形中,其回避申请应当被同意?( )
答 案:BC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B项丁与乙可能有其他关系影响公正处理案件,C项丁与乙为近亲属,均属于法定回避事由。B项、C项正确,当选。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丁酒后值班被处分以及业务能力差均不构成法定的回避事由。
3、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包括( )。
答 案:ABC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故A项正确。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故B项正确。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故C项正确。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必须经授权或委托才具有行政处罚权,故D项错误。
4、犯罪地包括()。
答 案:BC
5、 下列诉讼权利中,不属于行政诉讼主体所共有的权利包括( )。
答 案:ABC
解 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难度,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行政诉讼主体包括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相关人。《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由此可知,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具有起诉权;第14条至第24条对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分别作出了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主体并不享有选择管辖权;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据此,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也不属于行政主体共有;第85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本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知,行政诉讼主体均具有上诉权;第10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权贯穿于行政诉讼的始终,是每一个行政诉讼主体都享有的权利。
6、下列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是()。
答 案:ABCD
7、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正确的有( )。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由此可知,E项中需要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进行修正时,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所以,E项可以交给“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但该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 案:BCD
主观题
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2、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3、犯罪的()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答 案:行为或者结果
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
答 案:行政处分
6、什么是商业贿赂?。
答 案: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