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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演出经纪人《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新)》每日一练试题07月19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演出经纪人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
答 案:对
解 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故本题正确。
2、《国旗法》规定,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可以随意处置()。
答 案:错
解 析:参照《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
3、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与行政复议的一般期限相同,均为15日。
答 案:错误
解 析:错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而15日是行政复议的一般期限,两者属于不同救济途径的时限规定,不能混淆。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称为行纪合同。
答 案:正确
解 析: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单选题
1、依据《民法典》第1020条第二项,下列哪种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
- A:A. 商业广告中使用明星照片
- B:B. 新闻报道中使用公众人物公开的肖像
- C:C. 个人社交账号发布他人私密照片
- D:D. 未经许可拍摄他人家庭聚会
答 案:B
解 析:A. 错误。商业广告使用需要获得明确授权,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B. 正确。符合《民法典》第1020条第二项规定的新闻报道合理使用情形。C. 错误。涉及私密照片属于典型的隐私权侵犯。D. 错误。未经许可拍摄私人活动违反《民法典》第1033条第三项。
2、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是?
- A: 统一管理、集中存储
- B: 物理分布、逻辑关联
- C: 统一标准、集中处理
- D: 物理集中、逻辑分散
答 案:B
解 析:A. 错误。'统一管理、集中存储'不属于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主要目标,这是容易混淆的点。B. 正确。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要实现'物理分布、逻辑关联',让文化数据在物理上分散存储,但在逻辑上相互关联。C. 错误。虽然统一标准很重要,但'集中处理'不是主要目标。D. 错误。表述与正确目标相反。
3、某演出票务平台在购票页面使用小字体标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这种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 A: 《广告法》关于广告真实性的规定
- B: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格式条款显著提示义务
- C: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关于票务管理的规定
- D: 《合同法》关于契约自由的原则
答 案:B
解 析:B. 正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应当显著提示,小字体标注不符合要求。A. 错误。虽然可能涉及广告法,但主要违反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 错误。虽然与演出相关,但主要违反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D. 错误。契约自由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根据《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四条,哪一级别的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工作?
- A: 中央和省级
- B: 市级和县级
- C: 乡镇级和村级
- D: 所有级别
答 案:A
解 析:A. 正确。《爱国主义教育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工作。B. 错误。市级和县级并非该法规定的统筹主体。C. 错误。乡镇级和村级更不是该法规定的统筹主体。D. 错误。并非所有级别都承担统筹职责。
多选题
1、下列哪些情形要约失效( )。
- A: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B:要约被拒绝
- C:要约被依法撤销
- D: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答 案:ABCD
解 析: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D: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答 案:AC
解 析: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策-决定-审批-大范围】(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执行-制定-操作】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vs(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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