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7月11日

考试总分:15分

考试类型:模拟试题

作答时间:60分钟

已答人数:197

试卷答案:有

试卷介绍: 2022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每日一练《广播电视业务》7月11日专为备考2022年广播电视业务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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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预览

  • 1. 北宋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小报”首次出现于()。

    A长安

    B邯郸

    C扬州

    D汴京

  • 2. 在广播中,音响包括()

    A节目音乐

    B实况音乐

    C实况语言

    D实况音响

  • 3. 广播电视新闻中,对正在并持续发展的新闻事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连续的报道。其报道形式是()。

    A专题报道

    B现场报道

    C系列报道

    D连续报道

  • 4. 1947年在解放区发起反“客里空”运动的报纸是。

    A《解放日报》

    B《人民日报》

    C《群众日报》

    D《晋绥日报》

  • 1. 与其它新闻专题相比,研究性专题的采写过程中,记者尤其要()。

    A注重强调事件的情节点

    B恰当地寓事于理

    C透过现象看本质

    D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

    E掌握分析综合的科学方法

  • 2. 电视新闻中常见的画面编辑点有()

    A对比编辑点

    B心理活动编辑点

    C声音编辑点

    D画面编辑点

    E动作编辑点

  • 3. 新闻性栏目,目前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A专题型新闻栏目

    B消息类新闻栏目

    C杂志型新闻

    D社会新闻栏目

    E调查类新闻栏目

  • 4. 常见的新闻导语类型有()。

    A描写式导语

    B议论式导语

    C直接导语

    D间接导语

    E叙述式导语

  • 1. 请分析以下电视新闻的采制特点。【标题】嘉陵江一餐饮船翻沉11人落水【时长】1分51秒【导语】受上游强降水的影响,今天嘉陵江重庆段出现了今年以来的最大洪水,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截至今天18点,东津沱站的洪峰水位达到212.58米,超过保证水位5.65米;另外,北碚站在下午6点的洪峰水位为199.31米。来自重庆市海事局的通报,由于洪水的影响,今天在嘉陵江上出现了多起船舶险情。其中,有两艘餐饮船翻覆沉没。下面来看看当时现场的情况。【现场画面+解说词】今天下午,湍急的江水导致嘉陵江渝澳大桥水域一艘餐饮船与陆地连接的部分缆绳发生断裂。下午4点过,救援人员登上这艘名叫“周洪渔船鱼”的餐饮船疏散被困的名船员,突然,餐饮船和陆地间仅剩的一根缆绳断裂,船只向下游漂去,一分钟后与另一艘餐饮船犮生碰撞,导致“周洪渔船鱼”餐饮船翻沉,船上11人全部落水。【现场画面+同期声】翻船碰撞(34秒)【现场画面+同期声】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还有五个(遇险者)【记者出镜】现在我们可以看见,漂浮在下面的(洪水中)船上,船底部还有几名幸存者,但他们正逐渐地向下游漂去。【画面+解说词】事发后,海事局和市公安消防总队立即展开施救。由于担心出事船舶对下游的渝澳大桥和嘉陵江大桥造成破坏,市交巡警总队对大桥进行了交通管制。【记者出镜】现在是下午的4点34分,我现在是位于朝天门大桥和大佛寺大桥这段水域的旁边,我们现在看见海事部门已经组织了多艘的船艇实施救援。【字幕】20分钟后【画面+解说词】经过紧急施救,到下午6点左右,落水的11名人员全部获救。“鑫缘渔港”餐饮船断缆漂流至渝澳大桥处固定,暂未危及下游桥梁和船只。
  • 2. 针对下面上海广播电视台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新闻奖一等奖的电视评论作品《聚焦医患“第三方”》(2011年10月23日新闻综合频道《1/7》播出),试分析这则电视评论作品的特色。聚焦医患“第三方”【演播室】画面上的这个人叫吴升炫,28岁,今年8月6号,因为胸闷发烧被送到上海一家二甲医院治疗,在吊了四瓶盐水后的6小时不到,突然死亡,家属和医院的谈判陷入了肢着状态。就在这时,医疗纠纷第三方介入,这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他们介入死者家属和医院之间,反复调停。那么这个调解委员会究竟是个怎样的机构,它到底在维护谁的利益?最后结果的公正,又怎样保证呢?【正片】(字幕:2011年1月上海松江区中心医院患者家属在医院设置灵堂)(字幕:2011年8月上海儿科医院患者家属封堵医院大门)(字幕:2011年9月普陀区人民医院患者家属用汽车封堵医院)【解说】最近几年,医疗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医患矛盾已经成为最突出的社会矛盾之一。能否解决好医疗纠纷,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甚至是社会的稳定。那么这个社会难题应该如何破解呢?(黑转)(哭……实况少许)【解说】28岁的吴升炫已经去世两个多月了,他的家人内心依然难以平复。【采访】吴升炫的妈妈:一下子没了我们怎么过日子,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怎么活下去。【解说】今年8月6号下午,吴升炫突然感觉胸闷并伴有发烧,到上海普陀区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在医院输液了抗生素之后,半夜12点回到家里。没想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他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很快离开了人世。【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他流了一滴眼泪,流了最后一滴眼泪,我知道他那滴泪含了很多意思,他很不舍得所有的一切。【实况】妻子与孩子玩……【解说】吴升炫今年28岁,是一名美发师,经过四年的打拼,已经在上海拥有了三家连锁店,事业有成,娶妻生女生活安定。妻子戴菲玲靡本以为这是一场意外,但是丈夫手机里的两张照片让她意识到,也许吴升炫的死并不那么简单。因为照片显示,在当天的输液过程中,吴升炫曾经因为发生抽搐而吸氧。【实况】“我觉得可能是心脏有问题。”“你觉得不仅仅是发烧这么简单。”“绝对不会。”【解说】戴菲玲认为,很可能是医院在对丈夫的处置过程中存在疏忽和误诊,但医院并不承认治疗有过失,只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三万块钱的赔偿。【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一条命三万块钱,你觉得作为家属能接受吗?【记者现场】吴升炫的家人曾经四次找到医院讨说法,但每次都是不欢而散。他们也曾找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但是却得到了和医院同样的回答。就在医患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个民间的组织,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始介入这场纠纷的调查和调解。那么,这个民间组织的介入,能够解决双方的纠纷吗?【实况】“先生,我是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你好!你们坐坐,你坐吧。”【解说】吴升炫去世一个月后,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上门来调解。成立于2006年4月的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国第一家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普陀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调委员以第三方身份调解医患纠纷。这天,是医调委第一次到吴升炫家里上门调解,而为了这次见面,之前医调委已经和死者家属进行了20多次的电话沟通。(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任有余:患方认为我们是帮医院的,你政府购买服务,肯定帮政府有关部门,他是这样理解的。)(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说实话不太相信,因为觉得第三方并不了解我们现在的情况,我当时的感觉医院是把责任推给第三方的。)(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因为我怕他又像卫生局一样的。)像卫生局一样,是戴菲玲和家人最大的担心,因为在她们看来,医调委如果是和卫生局一样的机构,那等于是自家人管自家人,这让她们担心藕断丝连的关系会影响鉴定的公正性。【实况】我们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跟医院有关系,多多少少专家他毕竟也是个医生,会不会站在百姓的角度看问题。患者家属坦言,这样的不信任是来自于与医院交涉的心力交瘁,因为在和医院的交涉中,双方的分歧很大。在家属看来,吴升炫在输液的过程中曾经出现抽搐症状,并吸氧,但医生却没有进一步地进行检查和治疗,所以医院对他的死,是负有责任的。【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为什么不给他做心脏检查,做个心电图,这是很正常的检查,为什么没有建议他检查?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中间在治疗的过程中不是一个小时不是十分钟,是几个小时,三四个小时都在你们医院打这个点滴,中间有这么多的症状你医生在干吗?【解说】但普陀区人民医院却坚持认为,输液过程中出现的抽搐症状,不足以让患者致死。【采访】普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德魁:家属认为病人在医院是有抽搐的症状,但是我们三个高年资的医生都没有在病程记录上记录有抽搐的现象,我们判断家属说的抽搐和医学上的抽搐是不一样的;我们感觉根据当时病人的情况,不至于会致死。【解说】因为双方各执一词,这场纠纷的解决一度陷入僵局,一个多月下来,双方都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却不能说服对方。吴升炫的家人原本打算,只要医院适当提高点赔偿额,他们也就息事宁人,但是,医调委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却有些出乎他们意料。(吴升炫的亲戚戴玲艳:我就说如果说看医院,如果钱少一点我们能解决就算了,但是医调委主任跟我们讲你这样不划算,他说我会帮你争取最大的利益。)正是这句话让吴升炫的家人开始相信,也许医调委可以为他们主持公道。而院方也认为也许医调委的第三方身份,能够有利于纠纷的解决。(普陀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黄德魁:他能改善什么,至少说调解的场所不在医院里,到第三方去矛盾的激烈程度和对医院正常秩序的影响肯定都有好处。)最终,在征得家属和医院双方的同意后,普陀区医调委决定启动专家咨询程序,邀请其他医院的专家对普陀区人民医院的治疗行为进行独立的第三方鉴定。【采访】调解员任有余:处理纠纷难,难点在什么,就在责任程度上。过错含糊的医院都承认自己有过错,但你错到什么程度,是完全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还是轻微责任,即使认定了患方不一定信服;这样就由第三方来鉴定,他不代表你甲方也不代表乙方客观作出判断。【实况】长征医院和同济医院的两位教授对患者死亡的具体原因进行研判。【解说】9月27号,专家咨询会正式举行,两名第三方鉴定者分别来自长征医院和同济医院,他们是从上海市医调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在对吴升炫的病史进行仔细分析后,两位专家判断,普陀区人民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瑕疵。【采访】同济医院急诊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吴先正:如果出现呼吸的问题,是发烧的问题还是别的问题?当然现在是事后说,从规范性来说量个血压,做些检查,比如说查个血气呀!长征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任雨笪:医疗文书还是过于简单,告知制度不够,告诉患者没有?他离开的时候这个告知非常重要,如果你觉得还是有点不放心,作为医院,你可能需要一个继续留观。【解说】两名第三方专家同时也强调,吴升炫从回家到死亡的几个小时里,出现过胸闷的症状,这应该引起家属更多的注意。【采访】长征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疗调解委员会聘请专家任雨笙:因为这5个小时一定应该有他的病理生理变化,应该有某些征兆,是不是病人不舒服应该去就诊而没有就诊,5个小时可能对生命来说非常宝贵。【解说】根据各自的专业判断,两位专家当场出具了咨询意见书,这份意见书将成为这场医患纠纷调解的关键依据。【解说】(出动画图示)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出现前,医患纠纷的解决一般有三种途後,自行协商、行政调解和走司法途後,也就是俗称的医患双方直接谈判、医疗事故仲裁和打官司。但是这三种途经都有各自的局限性。【采访】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建军:患者认为我是弱势,因为我不懂医,所以和医院协商是很难的,要行政调解,和卫生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他也不相信,毕竟卫生局和医院是什么关系呀?他不信任的,打官司费时费力,像这些情况怎么来解决问题,让他有个说话的地方,有和医院对话的平台。【解说】如果缺少这个对话平台,让患者直接面对医院和卫生局,那么双方很容易扩大对立的情绪,在一些极端情况下,还会发生医闹等暴力事件。今年8月8号,儿科医院发生一起医闹事件,外地一名重病的儿童转院至上海儿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无法和医院达成赔偿协议,患者家属40多人到医院讨说法,整个事件从早上一直持续到下午。(在医务科大闹的实况)【采访】黄国英,上海儿科医院院长:我们医院一天有6000的门诊量,你算它千分之一的发生率,算高吗?不高,很低纠纷;1000个里面只有一个对你有意见,那么一天6000个门诊量它就有6起,6起它就能把医院搞瘫痪掉。【解说】(其他医闹画面)事实上,近年来医患纠纷不仅数量上升,还时常引发暴力冲突,这不仅让患者心力交瘁,也让许多医院感到难以应对。【采访】华山医院院长助理、医务处处长马昕:“按照你们一年的工作量来说有多少是用在处理医疗纠纷上的?”“在我们医务处大约60%~70%是在医疗纠纷上。”“这是一个正常的量吗?”“我们不希望这样!”【解说】目前,每年上海三甲医院医患纠纷的发生量在五十件到近百件,这些案件解决难度大,需要周期也长,关键原因就是医患双方缺乏信任,特别是遇到患者死亡的状况,哪怕诊疗过程没有过失,院方的解释也很难获得家属的信任。【实况】李和平:医院再解释患者不接受,因为它可能有专业知识不对等的,可能还有一种合理怀疑,他认为医院手臂往里拐。【解说】李和平,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他告诉记者,为了保证第三方调解的公正性,各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属性为社会团体,所有调解员的工资、办案经费都是政府财政出资,调解工作属于政府购买然后向公众免费提供的服务。而人民调解的首要原则是双方自愿,需患者家属和医院双方申请,才能介入,调解结果也是双方同意才能生效。司法局只对医调委进行组织管理,不参与具体的调解。【采访】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它本身是自愿平等的原则,它不带任何强制性的,首先它在医患双方要自愿的,经过人民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也要双方自愿接受,一般不需要行政审批或者任何审批程序,只要双方接受,就可以生效。【解说】今年6月,上海市开始全面推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市、区(县)两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都已成立,此外还组建了由医学、法学、心理咨询等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900多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在调解纠纷的同时也对患者家属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而且,医调委实行医院属地化管理,无论医院是什么级别,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只要赔楼金额超过3万元,患方都可以到医院所在区县的医调委申请调解。【采访】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应该讲社会组织有一种中立的特点和性质。可以保持这样一种公正性、中立性。(黑转)【实况】“专家为我们调解作出了咨询,大家都很认可;现在我们写了个协议,双方看一看,认同的话在后面签字。”【解说】10月14号,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协商,吴升炫的家人和普陀区人民医院最终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医院尊重专家的意见,承认医疗行为存在一定瑕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次赔偿吴升炫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16万元。吴升炫的案件在医调委的介入下,终于有了一个双方认可的结果。【采访】吴升炫的妻子戴菲玲:当我在去医院的时候我就感觉我本身是要给一个公道的,但是我觉得我很无力,对认识的协调委我感觉到他们是公正的,确确实实在了解一些事情,去解决一些事情。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医调委副主任李和平:我们人民调解更讲究的是情理法三个字,讲情讲理讲法,当然法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先在法的前提下讲理再讲情,但是我在操作过程中可能更多的是情理法。【解说】上海自2006年开始试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截至2010年底,共受理医患纠纷2129起,调解成功1627件,涉及赔偿金额4600万元。【记者出镜】在采访中,患者家属告诉记者,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让他们体会最深的是沟通方式的术同,和医院谈往往是直奔主题,目的就是分清对错,但是当老娘舅介入后,往往首先是互相倾听,纾解情绪,消除误会,看似多了一道程序,其实是以柔化刚,以退为进,让矛盾双方回归理性,让调解得以继续。我们不能说第三方的出现就能马上治好医患纠纷中的种种顽症,但至少它提供了一个沟通的新渠道,一个重建信任的新平台,一个社会管理的新角度。
  • 3. 广播电视新闻的语言表达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 4. 请结合新闻采写原则,分析下则材料所反映的媒体现象及其成因。2011年12月底,某媒体以《北大校长肯定中国教育批美国教育“一塌糊涂”》为题,道了北大校长周其凤在长沙一中的演讲活动。该报道说,北大校长周其凤是湖南长沙浏阳人,因为敢讲敢说,数次成为媒体关注焦点。在关于周其凤校长如何看待中美教育问题上,该报道该直接引用周其凤校长的发言:“对于现在很多人否定中国的教育,周其凤持不同态度,‘我认为美国的教育一塌糊涂,他们的每一任总统都不懂得尊重人,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别人,如此看来,他们的教育是一塌糊涂的。”众多媒体纷纷以“北大校长批美国教育一塌糊涂”为标题,转载此报道,一时间关于北大校长不当言论的争议甚嚣其上。事后,人们发现,周校长的原话主要在肯定美国教育,同时指出了一些问题,但是,他的讲话被媒体在报道时断章取义了。类似的情形时有发生,例如,媒体报道的新闻标题是“专家称地沟油不可能流回餐桌”,而事实上,该专家原话是“我国每年300万吨地沟油回到餐桌根本不可能”。
  • 1. 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或电视)新闻导语。北京市卫生局将严厉打击餐饮行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召开会议对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并且计划了今年的卫生法制监督工作。针对现在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北京市卫生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和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成立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三阶段采取八项措施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行业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对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要求有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机构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备案并在店堂内醒目公示,增加食品添加剂抽样检测力度,对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上限实施处罚等。饮食服务单位也相应做出了倡议与承诺,在会议上,华天饮食集团副总经理高文慧向全市餐饮企业发出了倡议,眉山东坡酒楼等九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食品添加剂方面严格律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2. 根据所给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300字左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禁止利用教辅材料非法牟利中新网8月10日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秩序,禁止出现利用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法牟利现象。通知强调,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业务范围。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出版、重印、再版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发行单位发行。任何部门、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活动。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委托不具有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个人代理发行销售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严禁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各相关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定价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通知特别强调,严禁出版发行单位派员进入学校、班级,向老师、中小学生和家长推荐、征订、搭售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伙同学校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受任何费用;严禁销售内容质量、编校质量或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对销售的不合格中小学教辅材料要全部召回销毁;严禁销售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以高定价低折扣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通知强调,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涉案金额较大、问题严重、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该吊销的吊销,该取缔的取缔,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 根据所给材料写作。要求:(1)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则广播消息,不少于300字。(15分)(2)根据所给的材料撰写一篇评论,不少于400字。(20分)中新网8月9日电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公布《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组织全国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含竣工453.5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5.88%、118.04%(竣工为110.12%)、106.96%。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953.74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万人。2012年,全国共筹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861.65亿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当年支出3543.75亿元。2012年全国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成效审计结果表明,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项政策要求,把住房保障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一)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至2012年底,全国所有市县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72.97%的市县建立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60.06%的市县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23.75%的市县建立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80.47%的市县实施了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不断扩大。(二)困难群众居住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75元,比2010年增长13.63%;全国完成各类棚户区拆迁2.28亿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后人均居住面积比改造前增长30%;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306.34万人。2008年至2012年,享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住房困难人数累计已达7084.16万人,占城镇总人口数的9.95%,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缓解,推动了城镇化进程,也为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提供了支撑。(三)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面积达3.01亿平方米,占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30.28%,比2010年增长11.26个百分点,增加了城镇中小户型房源的有效供应,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了有效支持。(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2012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投入达4128.74亿元,比2010年增长7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10万亿元,占全国城镇住宅投资总额的19.56%,较2010年增长8.03个百分点,带动了建材、装饰装溃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此次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一是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二是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三是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四是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3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已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规范529个。下一步,审计署将继续跟踪整改情况,适时公布整改结果。此外,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