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时间2024

2024-06-11 15:45:39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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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湖北注册城乡规划师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4日9:00—6月24日20:00.报名入口为http:// www.cpta.com.cn,考试日期为9月7日-8日,来一起看下吧。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2科”报考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免1科”报考条件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9/20230906_773943.html)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9:00—6月24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6月14日9:00—6月2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6月14日9:00—6月26日23: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9月2日9:00—9月6日18: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24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2024年9月8日

  上午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7元。

  四、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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