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5名)

2023-11-16 13:45:11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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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湘阴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35人,男性辅警34人,女性辅警1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湘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位表》。根据报名人数适时调整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公安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

6.服从分配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4日(限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湘阴县公安局办公大楼613,咨询电话:0730-211759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文化的需要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所有证照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对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更相关证件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随时查处,请应聘人员诚实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笔试为集中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本业务等岗位应知相关内容,总分为100分。

2.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3.体能测试。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满分100分。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试结束后按报考职位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并对照招聘计划,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增加毒品毛发和尿样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湘阴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岳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对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开展全面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固定工作的;

8.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补录

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纳入储备人员库,如体检、考察有不合格人员或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进行递补,储备人员库有效期1年。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湘阴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湘阴县公安局安排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的80%,不发绩效和加班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湘阴县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按相关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补充医疗保险,薪酬待遇按湘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

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后,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

导小组研究,对招聘计划、聘用条件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未尽事宜,由湘阴县公安局辅警办负责解释。

湘阴县公安局

2023年11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yin.gov.cn/31185/31200/62803/content_2133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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