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4 09:00:04 来源:勒克斯教育网
2025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8月14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林某(女)到服装市场买衣服,经过一店铺时看中一条裤子,但嫌价格太高,便欲高开,老板不允,称林巳试过衣服不买不行,并叫来两个大汉将林堵在店门口,后林很不情愿的买下裤了后,老板才让林离开。店主的行为属于强迫交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 案:对
2、询问聋哑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必要时可以邀请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
答 案:错
解 析: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
3、法治的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而不是按人的意志。()
答 案:对
解 析:法治的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故本题说法正确。
4、对省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则要向该派出机关请行政复议。()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故本题说法正确。
6、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据此,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法律规定的是“不得”,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7、预防、制止和侦査违法犯罪活动是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答 案:对
8、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补证后作出维持决定。()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据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应S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题错误。
单选题
1、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 案:C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知,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的启动方式有两种:(1)依职权: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二是行政主体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2)依申请: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许可之前,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因此,A项错误;应该在行政许可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D项错误;应在5日内提出,B项错误。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故C项正确。
2、下列人员中,可以取保候审的是()。
答 案:C
3、王某雇用一女冒充其妻子到某县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某县民政部门未经审查即发离婚证书。王某妻子知道后,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而导致人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事后,其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国家赔偿。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答 案:C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某县民政部门未经审查即发给离婚证书,使王某妻子精神上遭受极大刺激的行为符合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范畴,可以获得国家赔偿,排除A项和D项。医疗费用属于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中的赔偿金计算范围,在精神损害赔偿中,除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B项错误,本题正确为C项。
4、 某男因离婚不成萌生杀妻之念,虽然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由于杀妻心切不顾儿子的死活,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结果妻儿均中毒身亡。本案中某男对儿子死亡的主观状态是( )。
答 案:A
解 析:本题主要考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犯罪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当前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故意和过失是位阶关系,即能够认定为故意的按照故意犯罪论处,不能够认定或者不清楚一个行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时,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过失犯罪。本案中该男子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能够认定为故意的主观状态,故排除‘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选项。根据法条的规定,故意犯罪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案中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明知”,又“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主观状态属于间接故意。
5、甲意图杀害乙,一日晚甲携带猎枪藏于乙家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乙,遂举枪射击,并击中该目标。次日早晨,甲才知打死的不是乙,而是乙的妻子丙。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 案:D
6、《宪法》规定,人民并非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一定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下列机关符合规定的是()。
答 案:B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利的机关。
7、某甲在上班路上拾到提包一个,因当时找不到失主,又急于上班,甲就将提包带到单位,存放在办公室,并当即贴出招领启事。至甲下午下班时,仍无人认领。甲就锁上办公室回家。次日,甲上班时发现办公室被盗,拾得的提包也被盗走,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三天,失主发现招领启事后,就找到甲索要提包,甲将实情告诉了失主,失主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不当得利。法院应判( )。
答 案:D
解 析:无法律上的根据,而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事务的法律事实是无因管理。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为避免失主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保管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并且及时贴出招领启事,不存在过失,所以甲不予返还或赔偿。
8、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
答 案:D
多选题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答 案:BC
2、 秦某意图杀害张三,在实行犯罪时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张三未遇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答 案:BCD
解 析:本题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具有一定的难度,主要考查犯罪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将甲对象当做乙对象加以侵害。本案中,秦某误把李四认作张三而杀死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李四和张三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在对象错误中,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一致,即客观上秦谋杀人,主观上秦某有杀人的故意,在故意杀人罪范围内主客观一致,对秦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既遂)定罪处罚.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包括()。
答 案:ABCD
解 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客体、行为客观方面、行为主体、行为主观方面。
4、下面关于拘传的适用条件说法错误的是()。
答 案:CD
5、 张某用枪射杀孙某,孙某中弹倒地。张某以为孙某已死亡,遂离去。实际上,孙某只是中弹受伤,并没有死亡。张某的行为属于( )。
答 案:BD
解 析:本题属于出题人设置的拉分题,具有一定的难度,考查犯罪未遂类型的区分。《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人未能将他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因而未得逞。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对法益侵犯的程度不同。其中法益侵犯的程度应以客观事实为标准。本案中,张某用枪射杀孙某,孙某中弹倒地。张某已将杀死孙某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孙某最终未死亡,故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未遂犯属于具体的危险犯,具有法益侵犯性。不能犯没有导致法益侵犯的危险,即没有法益侵犯性,不可能成立犯罪,因此不存在不能犯未遂这种形态。本案中,孙某只是中弹受伤,并没有死亡。而张某有打死孙某的可能性,故属于能犯未遂.
6、出台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整治(),坚决反对特权。
答 案:ABCD
7、人民警察的权力具有的特点()。
答 案:ABCD
8、对于《立法法》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下列()事项除外。
答 案:ACD
解 析:《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故B项错误。
主观题
1、怎样理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答 案: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2、某人使用针管注射毒品被查获,其注射针管属()。
答 案:作案工具
3、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答 案:依法
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需要继续盘问的,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将继续盘问时间延长至()小时。
答 案:48
5、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形有哪些?
答 案: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6、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 案: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解 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正版)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