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辅警协警《公安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5月05日

2025-05-05 09:01:49 来源:勒克斯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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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辅警协警《公安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5月05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属于直接监督。( )

答 案:对

解 析:直接监督是指與督主体的监督行为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能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的监督。如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公安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公安机关必须执行。

2、禁止与取缔,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些犯罪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并对违禁者予以法律制裁。( )

答 案:错

解 析:禁止与取缔,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于某些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并对违禁者予以法律制裁。题干中的“某些犯罪行为”属于刑法调整的范畴,只能适用于更加严格的刑罚措施。

3、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员职务序列。

答 案:错

解 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相关法条】《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4、人民警察在实施管制措施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行驱散人群,并将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答 案:对

5、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

答 案:对

6、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在对象和方法上不同。 (  )

答 案:对

解 析:公安机关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对象不同。专政的对象是敌人,而民主的对象是人民。(2)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而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法。故本题说法正确。

7、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警察的本质是一样的。()

答 案:对

解 析:不管是古代警察还是近代警察,不管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警察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警察,在本质上它们都是一致的,即警察都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的暴力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警察的本质。注意警察的本质与性质的区别。

8、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置中的许可,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示依法允许或者否定的一种权力。( )

答 案:对

解 析:公安许可是行政许可中的一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置中的许可,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示依法允许或者否定的一种权力。故本题说法正确。

单选题

1、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活动。

  • A:审判机关
  • B:检察机关
  • C:监察机关
  • D:公安机关

答 案:D

解 析:公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活动。

2、P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该市一新建小区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验收合格,并核发《P市建设工程规划》。范某等业主购房入住后认为规划验收不合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规划验收行为缺少必要的材料,属于违法行政。法院应当:

  • A:撤销行政行为,因为行政行为依据不足
  • B: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因为撤销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 C:确认无效,因为行政行为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 D:驳回诉讼请求,因为小区已经投入使用

答 案:B

解 析:A项不选,B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本题中,由于业主已经购房入住,判决撤销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损害,因此不能撤销,只能判决确认违法。C项不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凭证。P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核发《P市建设工程规划》,具有行政主体资格。D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小区投入使用不是驳回诉讼请求的理由,本题情形也不能驳回诉讼请求。故本题选B。

3、旧中国近代警察的历史,是()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

  • A:军警
  • B:军、特
  • C:军、警、特
  • D:军警和司法机关

答 案:C

解 析:蒋介石为了残酷镇压革命活动,迫害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维护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不惜耗资扩充警察机构,设立“内政部警政司”。同时,设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旧中国近代警察的历史,是军、警、特结合在一起,镇压革命、迫害人民的历史。

4、下列情形,被侵害人可行使特殊防卫权的是:

  • A:正在实施赌博行为
  • B:正在实施抢夺行为
  • C:正在盗窃巨额财产
  • D:正在进行暴力绑架

答 案:D

解 析: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选D。

5、人民警察甲涉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下列对甲的行为处理正确的是:

  • A: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 B: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 C: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 D:以上选项都正确

答 案:D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3年)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故本题选D。

6、如果钱某发现情况不妙,转身逃跑,吴某持刀追杀钱某。钱某路遇吴某6岁的女儿,遂上前掐住其脖子,要吴某住手。吴某不听警告,继续追上来,钱某于是将吴某的女儿掐死后逃走。这时钱某的行为性质是()。

  • A:紧急避险
  • B:正当防卫
  • C:防卫过当
  • D:故意杀人

答 案:D

解 析:本题中钱某掐吴某的女儿,显然跟防卫无关。所以可以直接排除B项、C项。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钱某掐吴某女儿,并非出于“不得已”,故也不属于紧急避险,排除A项。

7、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制度。

  • A:复议前置
  • B:反诉
  • C:合议制
  • D:调解

答 案:D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行政诉讼的最大区别在于可以调解。故本题选D。

8、黄某因打架被县公安局罚款500元,不服该处理结果而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在复议期内,县公安局将罚款500元改为罚款50元,黄某遂申请撤回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准许,但后来县公安局并没有返还已缴的罚款450元,黄某只好再次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

  • A:不予受理
  • B:转送有关机关处理
  • C:予以受理
  • D:告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 案:C

解 析:A项不选,C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8年)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黄某有权申请撤回复议申请。本题中,县公安局将罚款500元改为罚款50元后没有返还已缴的450元罚款,侵犯了黄某的合法权益,黄某可以申请新的行政复议,不属于重复申请复议的情形,因此复议机关应予以受理。B、D两项不选。本题中,复议机关对黄某提出的新的行政复议应予以受理,也有权处理,因此不能转送有关机关或者告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本题选C。

多选题

1、所有()和()自觉承担治安责任义务,形成全社会的治安控制系统。

  • A:社会组织
  • B:社会团体
  • C:社会成员
  • D:企业

答 案:AC

解 析: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就把社会团体、企业等都囊括进来了。

2、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刑事侦查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A:以殴打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 B: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 C: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
  •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答 案:ABCD

解 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据此,对照ABCD项,均符合题意。

3、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法律素质,主要体现为()。

  • A:执法活动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
  • B: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 C:执法活动所应具备的技能
  • D:通过司法考试

答 案:ABC

解 析:法律素质是指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包括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执法活动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所应具备的技能。D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明显是更高的要求,目前是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必备从业资格;公安改革的方向是要求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法制预审审核等岗位人员通过司法考试,但是要求全体民警通过司法考试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4、以下关于特邀监督员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 A:特邀监督员有权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对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
  • B:聘请特邀监督员工作是健全公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件大事
  • C: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是特邀监督员的职责之一
  • D:特邀监督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予以协助配合

答 案:ACD

解 析:根据《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定》,特邀监督员的职责有以下四项:一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是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四是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因此C项正确。聘请特邀监督员工作是一种外部监督机制,因此B项错误。特邀监督员有下列五项职权: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二是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召开的队伍建设的有关会议,听取情况通报;三是可以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建议、意见等事项的办理情况;四是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对地方公安机关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的视察活动;五是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予以协助、配合。故A项正确、D项正确。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家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有:

  • A:损害因公民自己的行为而造成的
  • B: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而造成的
  • C:损害是直接的,现实已经产生的
  • D:国家赔偿法规定需要赔偿的
  • E:无须赔偿精神损失

答 案:BCD

解 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C、D三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国家行政赔偿中,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损害必须是直接的、现实的损害,行使职权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赔偿法规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E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3年)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故本题选BCD。

6、下列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有()。

  • A:公共场所私设电网致人死亡
  • B:在公共场所向人群开枪
  • C:在人群密集处故意驾车撞人致使多人伤亡
  • D:制造输入坏血、病毒血致使多名患者染上恶性传染病

答 案:ABCD

7、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可以为其()。

  • A: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B:代理申诉、控告
  • C:提供法律咨询
  • D:与原告人达成和解

答 案:ABC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D项“与原告人达成和解”不属于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法定任务。

8、公安专业工作的易受腐蚀性体现在()。

  • A: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手中掌握着执法的权力,如果这些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行使职权的活动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就会滋生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包庇放纵等消极腐败现象
  • B:有些人依仗权势,非法干预阻挠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有的还对人民警察进行打击报复,威胁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
  • C: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常常用金钱、物质、美女等各种手段腐蚀拉拢公安干警,在公安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或“保护伞”
  • D:人民警察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社会的阴暗面和丑恶现象

答 案:ACD

解 析:B项“干预……报复……威胁”,这些字眼可以看出属于公安工作危险性的内容。

主观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谁负责?

答 案: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

2、《内务条令》要求人民警察应有的信念是什么?

答 案:(1)忠于祖国;(2)忠于共产党;(3)忠于组织;(4)忠于人民;(5)忠于法律。

3、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应当予以辞退?

答 案: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不遵守人民警察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公安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4、以下哪一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案: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因什么的需要,经过严格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答 案:侦查犯罪。

6、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有哪些情形,不得辞退?

答 案:一、因公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在下班途中因车祸致残的。三、女民警在怀孕期内的。四、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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