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5月09日

2024-05-09 09:00:05 来源:吉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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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辅警协警《法律基础知识》每日一练试题05月09日,可以帮助我们积累知识点和做题经验,进而提升做题速度。通过辅警协警每日一练的积累,助力我们更容易取得最后的成功。

判断题

1、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答 案:对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27条第3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与其权利义务不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本条用概括的方式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其中的行为标准包括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附带审查,但该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表明该行政行为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为,故本题说法正确。

3、甲想杀乙,就故意向乙挑衅,乙被激怒,上前殴打甲时,甲掏出准备好的匕首将乙刺死,甲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答 案:错

解 析:《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的主观意图是想杀乙才故意挑衅激怒乙,本身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属于防卫挑拨,不成立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应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4、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答 案:对

5、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辖。

答 案:对

6、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必须先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岌议,侍复议决定作岀后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 案:错

7、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看守所.由看守所执行。

答 案:错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收到公民对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查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答 案:错

单选题

1、《宪法》第3条第3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 A:公安机关
  • B:监察机关
  • C:监查机关
  • D:纪检部门

答 案:B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37条规定,“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相比原来增加了监察机关,这是由于我国新设立了监察委员会。

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务院总理
  • B:国家副主席
  • C:军委副主席
  • D:国务院副总理

答 案:B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3、下列关于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民警张某在日常设卡检查时,遇有孕妇魏某临产去医院的求助,立即予以救助
  • B:民警钱某在派出所值班期间接到辖区居民因琐事发生斗殴的警情,立即出警处理
  • C:民警赵某对前来请求帮助的债权债务关系人,告知其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D:民警孙某值班期间遇有犯罪嫌疑人前来投案,由于本单位没有管辖权,告诉其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投案

答 案:D

解 析:公安机关对犯罪嫌人的投案,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故本题答案为D。

4、张某持刀闯入李某家中,声称要割下其耳朵,面对李某哀求,张某最终放弃,张某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不构成犯罪

答 案:C

解 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面对李某的哀求,张某自动放弃犯罪,成立犯罪中止。

5、下列不属于逮捕条件中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要求具备的情形的是()。

  • A: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 B: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 C: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 D: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答 案:D

6、法律的生命力在于()。  

  • A:更新
  • B:实施
  • C:制定
  • D:学习

答 案:B

解 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7、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国务院可以成为复议机关?( )

  • A: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B: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 C: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
  • D: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

答 案:C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因此,C项正确。对国务院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A项错误。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项错误。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据此,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8、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应按()论处。

  • A:贪污罪
  • B:受贿罪
  • C:商业贿赂罪
  • D:职务侵占罪

答 案:B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

多选题

1、警务通按照的原则使用和管理()

  • A:专人专用
  • B:谁登记、谁负责
  • C:谁持有、谁负责
  • D: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答 案:AC

2、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A: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B: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C: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D: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
  • E:行政处罚明显偏轻或幅度过重的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3、社区警务的工作形式主要有()。

  • A:设立社区警务站
  • B:进行社区警务巡逻
  • C:开展群众性守望和邻里互助活动
  • D:建立社区调解和社区矫正机制

答 案:ABCD

4、医生甲在给病人开药时,一时疏忽开错药,护士乙在用药时不小心用量过大致病人死亡,则二者()。

  • A:不构成共同犯罪
  • B:构成共同犯罪
  • C: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D:均构成医疗事故罪

答 案:AD

解 析:《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概念】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中,医生甲是“一时疏忽”,护士乙是“不小心用量过大”,两人并没有经过密谋,所以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正确、B项错误。两人虽然都属于过失犯罪,但是罪名却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医疗事故罪,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一般规定,《刑法》第335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属于特殊规定。按照《刑法》“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按特殊罪名来认定。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在我国,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 A: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 B: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 E: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答 案:ACDE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涘、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B项人民政府制定的是规章,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6、行政复议及时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 A:复议案件的审理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
  • B:行政复议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审查
  • C: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
  • D: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
  • E: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及时处

答 案:ACDE

解 析: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并贯穿于《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的全过程,体现并反映行政复议的客观规律、基本特点和《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对行政复议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对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提出的总体性、普遍性要求,是行政复议机关不得违反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是行政复议制度的精髓。行政复议及时原则要求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复议案件的审理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以及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及时处理,从受理、审查、决定再到执行的全过程都应该遵循时间要求,从而保障行政复议机关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的合法权益,据此,A项、C项、D项和E项正确。B项行政复议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进行审查是对行政复议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的描述,不符合题干“及时原则”的要求,B项错误。

7、下列关于刑事案件受案、立案的说法的是()。

  • A: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立案
  • B: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调査,明显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报案、控告,以及犯罪嫌疑人的门首,也应当接受
  • C:报案、控告、举报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
  • D: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

答 案:BCD

8、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有()

  • A:精神上有缺陷的人
  • B: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表达的人
  • C:当事人的近亲属
  • D: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答 案:AB

主观题

1、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内,交至所属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受到罚款之日起()内将罚款交付指定银行。

答 案:2日、2日、2日

2、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不受侵犯。

答 案:合法的私有财产

3、怎样理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答 案: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4、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5、如果你和同事们一起努力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就,但是领导只表扬了你一人并只给你一人发了奖励,你怎么办?

答 案:(1)首先,我会服从并尊重领导的决定。
(2)其次,寻找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向领导如实地汇报事情的真实情况,并主动检讨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认真听取领导的批评和指导。
(3)再次,寻找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与同事们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解释事情的本来面目,并真诚地向同事们道歉,以取得同事们的谅解。
(4)最后,总结经验教训,为避免类似的错误发生做借鉴。

6、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你负责处里的工作,有两位老同志,老是找理由,不来上班,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处长要出国学习,安排我负责处里的工作,是处长对我的信任,也是对自己的考验,我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2)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处理,不可带有情绪,首先查找原因,看两位老同事是否是确实家里有困难,如果有困看,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尽快回到工作岗位。同时,我也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看是否是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在轻松的地点,和两位老同事真诚沟通,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取得他们的理解与谅解。
(3)在全处同志面前,要以诚实和小学生的姿态出现,并带头多干事、干实事。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不耽误处长事情的情况下,适时向处长汇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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